林母很开心,虽然赚的少了,但它稳定啊,自己闲暇时间多了,也能抽出时间,多关心一下家里。
林夕月则带着两千块钱,去了鹏城。
两周后,她带着许多货物回来。实际上,这都是她空间里的存货,去鹏程不过是个遮掩。
这一日,村里人远远便看到一道靓丽的身影。
女人带着墨镜,一头波浪卷,烈焰红唇,手里推着一个黑色大皮箱,正款款而来。
她穿着一身线条利落,象牙白的毛呢大衣,腰带松松挽着,下身是时尚的黑色阔腿裤,和红色高跟鞋,衬得身段修长窈窕。
大妈大婶们议论纷纷,小伙子们则红着脸,目光惊艳的看着来人。
“这姑娘是谁,是咱村里的吗?”
“没见过,应该不是。”
有大妈对着林夕月喊道,“姑娘,你到我们村儿找谁?”
林夕月摘下墨镜,笑着打招呼,“王婶子,我是夕月呀,你不认识我了?”
“天啊,你是二柱家的夕月丫头?”
“是啊,婶子好。”
“哦哦,你好!”王婶子一脸恍惚,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系统乐的哈哈大笑。
“宿主,这一波给你装到了,现在,你就是村里最靓的仔,是不是心里可美了?”
林夕月甩了甩长发,仰着头,腰背挺直,脚步轻盈,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剧情里,原主家因为穷,近两年一直被村里人,各种看不起和嘲笑。
大概压抑太久,形成了执念,原主特别的想给家人争面子,让别人高看他们。
小意思,这点小小的愿望,她来满足。
看着林夕月优雅离去的背影,村民们像是炸开了锅,活也不干了,三三两两,兴致高昂的议论着。
“二柱家里这是发达了?”
“可不是,听说城里的店不少赚呢,估计一个月得有一百块。”
“一百块,我的个乖乖,这么多?”
“反正比咱们闷头种地多!”
……
林家。
远远的,林夕月就看到家门口,正扶着墙练习走路的林平舟。
林平舟也看到了妹妹,笑着向她挥手。
“哥,你的腿能走路了?”
林夕月像一只欢快的小鸟,笑着奔了过去,围着他不停的转圈圈。
林平舟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容温柔。
“哥能走路了,只是一天还不能走太多,不过,估摸着下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
“那真是太好了,对了,我还给哥哥买了牛仔裤呢,等哥哥好了,穿上走路一定很帅!”
林夕月说罢,就转身,急切的从行李箱里取出礼物。
她抱着一条修身的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鸡心领羊毛衫,和一双双星运动鞋,献宝似的递给了林平舟。
看着妹妹晶亮欢喜的眼神,林平舟眼眶微红,笑着接了过去,心里升起浓浓暖意。
他的叔叔婶婶,他的妹妹啊,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
他虽失去了父母,但他何其有幸,又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家人。
林夕月带回来的服装,款式新颖,颜色靓丽,质量也是当下最受欢迎的,很快便销售一空,净赚了一万。
她马不停蹄,又去了鹏程一趟。
这批带回来的货太多,镇上吃不下,她直接去了省城销售,这一趟又净赚十万。
看着这十万块,林夕月笑的眉眼弯弯。
十万啊,在这个万元户都人人羡慕的年代,简直是一笔天价巨款。
现在,她终于有资本,能开一间服装厂了,距离整垮沈家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虽然剧情中,原主的死看似与那对夫妻无关,但真的无关吗?
原主住在沈家的那两个月,沈家父母任由一双儿女欺辱原主,从不制止。
每日的晚自习后,家中司机去接沈宜宁时,从来不会管原主。
每每原主都是披星戴月,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步行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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