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都睡下后,她悄悄来后院,将窝棚里酣眠的小灰带到了自己房间。
这只被她从后山里救下的小狼,原以为山野生灵,总归野性难驯。
却不曾想,它竟格外通晓人性,灵慧异常。
宋小麦虽日日在忙,但在其两个月大时,便开始带着家人对它进行一些简单的指令训练。
其不光三两下就能领会,还天生乐意与人亲近。
她猜测,这大概也是它自幼便生活在人类身边,耳融目染有关。
所以,今夜特意将其带到屋里。
宋小麦抚着它毛茸茸的脑袋低声嘱咐:“机灵点,若外面有异动,立刻叫醒我。”
果不其然,拂雪刚一出门,听觉敏锐的小灰第一时间便倏然抬头,随即用它那厚实温热的肉垫,轻轻搭在宋小麦的手背,喉间发出呜咽,瞬间将她唤醒。
此刻,宋小麦将屋内主仆二人的对话听了个真切,万万没想到,姜氏对修远格外关注的缘由,竟是这个...
那丢失的孩儿,脚心的红痣...
电光火石间,一段几乎被遗忘的记忆,猛地撞入她的脑海!
是了!
修远大概两岁多的时候,宋大田两口已得了幼子来宝,便将成日捧在手心的养子弃之一旁。
小小孩童,就此无人看管。
某天,孩子不小心打翻了炉上刚烧开的一壶水,整只左脚,近乎半面都被烫的皮开肉绽!
换做别家,如此小的孩子伤至于此,不管是不是亲生的,也会看不过眼任其在一旁哭哑了声。
偏偏,铁石心肠的宋大田两口子,就做的出此事。
后来,阿奶孟氏实在看不下去,自掏腰包将郑郎中请了过来。
郎中来后,仔细查看了伤势,摇着头说了一句:“这烫的深了,烂皮在好肉上,若不尽早剃出,还得化脓,日后路都走不得。娃儿年纪小,皮肉长得快,现下只能狠下心挖了这块疮,让它重新长过,方能有一线生机。”
孟氏不懂什么生不生机的,只知道好好的娃,要是以后走不了路,又成了瘸子。
爹不疼,娘不爱的,以后可咋整?
嗨,什么爹娘。
半道的冤家!
孟氏嘴里一边骂骂咧咧,拐弯抹角骂着宋大田两口的虎狼心肠,一边让郑郎中只管治就是,反正不治也是个瘸,再不济还能有个念想。
“后生你只管下手治就是!”
“小娃子的肉是活菩萨肉,剜掉一块,转天就能给你憋出新的来,比房檐下狗皮膏药粘得还牢靠!”
当时宋小麦就趴在孟氏背后,四岁左右的她还不明白即将发生什么,耳朵里除了阿奶骂骂咧咧的嗓音,就剩那屁股蛋都还漏在外面的小娃撕心裂肺的哭声。
过程自然是痛苦的。
但,兴许就如这个村中农妇人话糙理不糙的道理,孩子的骨肉,便是上天菩萨的慈悲心,只两个月,小来弟又活蹦乱跳起来了。
养伤期间,孟氏将孩子抱在自个屋里养的。
有一天,孟氏给孩子洗脚。
一双布满岁月痕迹的枯瘦手掌,轻轻抚着那曾蚀骨剜肉之痛的地方,幽幽叹起:“唉,也是命。”
“这孩子脚心上原有个米粒大的朱砂记,老话都说,这种都是阎王爷舍不得,亲手点的记号,是有后福的。”
“如今这一烫,连这记号也给烫没了...看来啊,是真断了那寻亲的根,合该他就是我们老宋家的孩子,跑不掉了。”
当时宋小麦在一旁吃着亲爹不知从哪买回来的饴糖,还给那眼巴巴望着的孩子也分了一粒。
当时年幼的她,只以为阿奶迷信,此刻想来,却是浑身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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