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旦注意到他的嘴角和眼睛,却又分明是郑明月的翻版。
那双眼睛微微上挑,带着几分灵动。
一笑起来便弯成月牙,嘴角也自然上扬。
若不是知道底细,外人一眼望去。
恐怕还真分不清这到底是像父亲多些,还是像母亲多些。
就连他身旁的宋晓梅,站在一起时,兄妹俩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眉眼轮廓、脸型气质,处处透着相似的影子。
只是宋文华更显沉稳。
而宋晓梅则多了几分少女的活泼。
他几步跨到众人跟前,脚跟“啪”地并拢。
阳光落在他肩上,衬得整个人精气神十足。
可若你仔细盯着他瞧,便会发现他的耳根不知何时红得厉害。
那点红意藏都藏不住,从耳垂一直蔓延到耳尖。
“哎呀明月姐,你总说我是福气好,可你家才真叫一个旺啊!”
“儿子闺女都长得标致,聪明伶俐,人见人爱。哪像我家那个皮猴儿,整天上蹿下跳,拆家都没他能折腾的。”
郑明月在后头听得捂嘴一笑,肩膀微微抖动。
随即赶紧上前几步,轻轻拍了下他的胳膊,语气嗔怪又亲昵。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你这嘴啊,尽捡好听的说。”
她转头看向众人,笑着介绍道:“这是我家文华,我儿子,刚退伍一年。前五年都在部队服役,人踏实,老实本分,话也不多,你们别看他站得这么规矩,其实心里可软和了。”
沈中顺一听“退伍”“部队”这几个字眼,眼睛“唰”地亮了起来。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小脸涨得通红,一把攥住宋文华的手,声音激动得发颤。
“文华哥!我叫中顺,今年十一岁!等我长大,我也要当兵!我要跟二狗子一样,保卫国家,站岗放哨!”
他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朵绚丽的烟花,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
天呐!
郑明月的儿子居然当过兵!
这下他在二狗子面前,可有得吹了!
“好!有志气!”
宋文华低头看着眼前这个满脸通红的小男孩,嘴角扬起一抹温和的笑。
他平日里冷着脸,眉宇间自带一股威严。
可这一笑起来,眉眼瞬间柔和,眼神温厚。
沈中顺被这一笑一拍。
他不自觉地挺了挺腰板,连肩膀都撑了起来。
往后啊,二狗得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大哥”了!
他不仅坐过拖拉机,待会儿还要坐大卡车!
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个当过兵的亲戚!
对了!
最牛的是他肚子上还挨过一刀呢!
那可不是一般的刀伤,是在一次紧急任务中。
为了保护战友,硬生生被歹徒的匕首刺中腹部。
血流了一地,差点没救回来。
可即便如此,他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把任务完成才肯被送去医院。
缝了整整十七针,现在还能看见那道弯弯曲曲的疤痕。
比二狗子强多了!
人家二狗子连打针都哇哇叫。
他受那么重的伤都没哼过一声,这叫什么?
这叫真正的硬汉!
沈秀叶也脆生生喊了句:“文华哥!”
宋文华本来耳根子就有些发红,这下更不得了。
整张脸“唰”地一下红透了。
他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捏着衣角,喉咙动了动,却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你……你好,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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