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春草发二月。
至二月初,料峭了去年秋冬和今年半个初春的寒意才悄然散去。
春草初生,春林渐盛,春花齐放,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青牛镇靠近定江,水源丰沛,因此这个春天来得比谁都要酣畅淋漓,花草渐盛之时雨水也逐渐频繁起来,江水涨高,有鱼儿在江中雀跃。
镇子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褪去了帮他们度过了秋冬两季严寒的棉袄,穿的衣服有些单薄。
春回大地,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天上,懒洋洋的日光洒下来,万千气象似乎都慵懒了起来。
镇子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纷纷赶往江边,躺在初生的青草上晒着太阳,闲适而惬意。
也有少男少女在这个时候相约出去踏青,在大好春光之中笑的娇媚而灿烂,欢声笑语不断,这真是一个大好季节。
开春以后,出行的商旅日益增多,不算太大的聚财酒楼也迎来了一年中最忙的时候。
好不容易将酒楼中的那群客人伺候完毕,丁牧忙里偷闲,坐在了酒楼侧面屋檐下,迎着温煦毫不刺眼的春日阳光翻着一本还算崭新的书籍。
自从年初酒楼重新开业,丁牧就在江城的要求下开始读书认字。
江城说了,一个男人不管做什么事,肚子里总得有点墨水。如果一辈子过完,一个人甚至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么这辈子过的算是碌碌无为还算是过的轰轰烈烈呢?
丁牧不太懂,不过江城有一句话他记得很清楚,一个男人,肚子里有点墨水总归是好的。
于是,在江城的刻意教导下,丁牧就开始了他的读书识字大业。
丁牧算不上聪明,可贵在勤奋,笨鸟先飞。丁牧不是一只笨鸟,可仍旧很勤奋,不管是在酒楼中还是回到后院,一有时间,丁牧就在记着江城交给他的东西。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丁牧不仅能够把自己的名字写的像模像样,一些简单的启蒙书籍,也能够看懂一些。
这让丁牧很开心,尤其是在他写出自己的名字以后,江城笑比花娇的模样,让丁牧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只要能让江城开心的事情,他都会去做。
就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了半年,由初春至夏末,丁牧已经能够完全将一本蒙学读物看懂。
这让江城很是感叹,觉得丁牧还真是有一些读书做学问的天赋。
她跟丁牧提起过,想送他去镇子上的书院中学习,却被丁牧给严词拒绝。
酒楼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他去书院了,酒楼根本就忙不过来。
而且,对于成为一个饱学之士,丁牧心中并不是有多渴望,在他心中,被他怀揣着的那个江湖梦曾经是寂灭过,可在凌霄踏剑御空而行的那一刻,丁牧心中那寂灭了许久的江湖梦就已经开始复苏。
江湖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如果不是为了江城,不是为了报江宁的大恩大德,丁牧也许就真的一头扎进他所向往的江湖中去了,也许此时也能成为一个江湖人,加入小帮小派之中打打杂,偶尔也能够看到江湖中的波澜起伏,快意恩仇,打打杀杀。
丁牧不是一个多么贪婪的人,现在的生活他觉得已经挺好。
每天在酒楼中忙忙碌碌,晚上会有江城教他读书识字,早晨他会早起练练许诸交给他的把式,生活的有规有矩,让丁牧觉得很满足。
匆忙而熟练的将酒楼给收拾停当,丁牧把聚财酒楼的大门关好,从酒楼后门进入后院。
江宁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休憩,后院里只有江城在等着他。
看到丁牧从酒楼中忙完回来,江城脸上露出了一个温柔恬静的笑容,“回来啦,快来这边坐下,休息一会,姐去给你倒一杯凉水,待会再把你今天要学的东西教给你。”
江城虽然是一名女子,但是颇有才气,腹有诗书,从小就在书院之中长大。
以她的能力教丁牧读书识字真是有些大材小用,不过二人倒有些周瑜打黄盖的意思,一个愿意打,一个乐意挨。
兴许是青牛镇靠近定江的缘故,除了秋冬两季重寒,春季温暖,夏季凉爽,能够算得上是一块风水宝地,让丁牧对于这个青牛镇是真有些喜爱,也是真的把这里当成了自己新的家乡。
天空中繁星闪烁,有夜莺被凉风吹拂正在惬意的啼叫,院子里那棵有些年头的老树上知了一声接一声的鸣叫着,让丁牧棱角分明的脸上不知不觉中挂上了一抹微笑。
江城从厅堂中端出来一杯用山上采摘下来的山茶叶泡出来的凉茶,放到了丁牧的身前。
和往常一样,丁牧端起茶杯不顾形象的一口喝光,然后砸吧砸吧嘴,那种甘甜入骨的味道让丁牧满脸陶醉。
每一次见到丁牧这个模样,江城就会忍不住骂一句“傻子!”
然后丁牧就会露出一脸憨傻的笑意,他很喜欢江城这样叫他,他觉得傻人有傻福,傻一些没有什么不好。
来到青牛镇已经快有一年,可能是因为每天都能够吃饱穿暖,有的时候还能见到一些荤腥,丁牧的个子窜得很快。
现在的他起身已经快要和江城差不多高,虽然面孔依旧稚嫩,可双眼之中还是能够看出一些饱经风霜以后才有的模样。
江城亲昵的摸了摸身高快赶上她的丁牧的脑袋,然后开始给丁牧讲他今天所需要学习的东西。
江城很认真的再讲,丁牧也很认真的在学。
不知不觉,皎月已至正中,江城看了一下天色,让丁牧早点回房间休息。
等到丁牧离开,没有听从丁牧嘱咐仍旧待在院子中的江城一脸满足的望着夜空。
月朗星稀,凉风习习,有鸟叫虫鸣。
江城温婉的面孔上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意,自从丁牧来到聚财酒楼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有这个孩子陪着,江城就会觉得很开心。
没有再去酒楼中帮忙的江城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就是盼着丁牧回后院,盼着丁牧能够陪她说说话。
想到丁牧,江城脸上的笑容就愈发浓郁。
她望了望丁牧居住的那个小房间,意料之中,仍旧有火光在闪烁。
江城对此已经习惯,每一次在她的叮嘱下回到房间中以后,丁牧都会再看一会书,今夜似乎并没有例外。
她笑着起身,摇了摇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丁牧所在的小房间里,他手中正拿着一本书,书页因为陈旧有些泛黄,这是大胡子许诸交给他,并且千叮咛万嘱咐只有他才可以看的那本古书。
和江城学读书识字已经有半年,他已经能够隐约认识这本书上面的字。
躺在**的他刚刚突然有些想念大胡子许诸,这才把这本他很宝贝的古书从怀中掏了出来,看到这本书,让只是,老周的如意算盘似乎打错了,他低估了眼前这名高大山贼头领的身手。
几乎是老周动手的同时,他面前的钱如意也动了。只是一个横移,老周的进攻就落到了空出,反倒是被钱如意伸出双手,扣住了喉咙。
钱如意当初虽是市井无赖,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他可没有少磨练自己的身手。后来上了鸡鸣山,侥幸救了一名江湖高手,他更是频频向那人请教。
因为失忆加上报恩,那人倒是也没有藏私,可以说是倾囊相授,只不过钱如意早就过了习武的年龄,而且根骨奇差,虽然练了差不多十年,却也未能练成一名高手。
不过,他的身手的确提高了不少,也能算得上是登堂入室,有了九品的武道修为。
单论江湖人的话,九品武道修为那是垫底的家伙,江湖上称这种人为下三流,算不上什么光彩。
只是,钱如意此时面对的人可不是江湖中的武夫,而是一名只懂得搏命的普通老卒,两相比较,老周自然是不堪一击。
擒敌不成反被制,老周近乎绝望。
他古井不波的双眼终于露出了其他神色。他拼命扭头看向自己身后站着的六十多名村民,双眼中是挥之不去的惭愧。
他这一生,虽然可以说是碌碌无为,但也有让他自己自豪的地方,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然而,现在他说过的话却做不到了,他不能带着自己身后的这群人去中原了,不是不想,而是做不到。
惨然,慌张,惶恐,绝望。
老周被擒,他身后的一众村民更是看不到一丁点的生机,倒是林恒眼中露出了不甘的神色,他引以为傲的冷静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没有什么用了。
“放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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