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嗬!我是自由的跳蚤!”他飞快在山岭之间纵跳着,周身有使不完的精力,尽情地享受腾云驾雾的快感。“看啊,我能飞,我真的能飞!”
咚!他重重落地,揉揉额头整理下思路,他猜想一定是那半瓶样本给了自己这种力量,它让自己重生,让自己力大无穷身轻如燕。但他有限的科学知识实在解释不了原因。自己还算人吗?或者,自己超越了人类?
那就别管他了,对罗斯来说,活着就是最大幸福,他的生命见过的怪人怪事够多了,每件东西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就算自己变成了魔鬼,那又怎么样?活着就够了。
何况他也能为自己的存在找到更好的理由,他回想起斯拷克和斯拷克丑恶的嘴脸,对着天空怒吼:“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把你们这些家伙送进地狱!”
地狱——地狱——地狱——
山谷间回音阵阵,如战斗的号角,在惊喜过后他开始担忧,他们手上有半瓶样本,他们会不会制造出更可怕的怪物来祸害其他人呢?
但只能想想,现在的罗斯除了一身破烂的衣服,身无长物,虽然有了力量,但要先找到地下世界的出口。这儿面积广大,形同迷宫,进来时飞行器又快,他无法判断来时的位置。
“先活下去再说吧。”他没有忘记这是个危险的所在,而且他作为人类的躯体已经变异了,能量耗尽,他感觉饥火上升,腹内空空,他急需吃点东西。
吃什么呢?他看看周围,有一些这个星球特有的植物,一种木质像钢铁一样的树,这儿除了异形没有别的生物,难道吃河边像鸡蛋一样的鹅卵石吗?
鹅卵石!他盯着石头,眼里出现异样的光芒,他感到一种冲动,仿佛自己能轻易咬碎这些石头,看上去这硬梆梆的东西像熟鸡蛋一样可口。他忍不住捡起一个放到嘴边。但他犹豫了很久,他不知道自己的消化系统已截然不同,作为人类,吃石头在感情上太难以接受了。可是体内的饥火不断提醒他,饿了!饿了!
“死就死了!”他放进嘴里,咔嚓,像咬可可糖一样,轻易咬得它粉碎,他的舌头还是能品尝出一些味道,有点咸味,大概是在盐度过高的明镜河水中泡久了的原因吧,不过,似乎自己能吞下去,而且吞下去后胃里觉得舒服了很多。
可他不敢多吃,他还不了解自己,不想引起消化不良,实在是饿极了使他吃了十来个,感觉有个半饱他实在不敢再吃下去了。
明明无机物不能给他提供热量,他感觉身体里好像分泌出什么东西与吃下去的碎石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身体变得暖暖的,精力又提升起来,一股热流在体内游走。难道,自己的食物真是这些石头吗?
他头脑轰鸣了一下,他想起了异形是可以吃钢铁石头的,自己因为吃了那半瓶样本成了异形的同类吗?他急忙在水中看看自己的倒影,还好,没有狰狞的利牙,没有满脑袋粘乎乎的**,没有龟壳似的硬甲。
“或许我可以叫自己是‘异人’。”他基本确定了自己的身体变化同异形有关,不要说像异形一样强大的力量,就像刚才自己弹跳时的动作,也与白獠牙跳跃时有几分相似。特别他看到自己瞳孔中有一抹隐隐的血色,像极了异形那杀气腾腾的凶暴眼神。
“很好,男子汉的眼神!”他满意这种变化,他以前总觉得自己的眼睛太过秀美,有几分女人味,现在再不会有人嘲笑他娘娘腔了。
他弯下腰洗洗脸上的尘土,又喝了一大口,感觉水从体内流过胃里那股热流,腹内像喝了岩浆一样灼烧起来。
“怎么回事?”他弯下腰大口喝水,想用清亮压迫那股热气,可是适得其反,那股热量越来越强,最后从小腹开始下沉,一直到他后腰,他感觉有个什么东西好像要从后腰的尾椎突破出来。
“老天,难道我会像异形一样长出尾巴来吗?”他大惊失色:“不不不,这样就行了,不必画蛇添足,我不是马戏团的小丑,哦!不——”
他一声惊叫,尾椎部份沙地长出一截铁枪一样的尾巴,罗斯吃惊地看着它慢慢弯曲,一直弯到自己的面前,标枪一样的尾尖开裂,露出针管一样的开口,他苦叹:“伙计,你不知道你不受欢迎吗?”
罗斯并不知道这是再生基因变异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这根尾巴的诞生证明他与异形的基因完全融合,他的外星人基因与之相结合成为异形中一个新的变种,这根尾巴可以使他像别的异形一样吸收其他生物有优秀基因化为己用,这种新的异形名字就叫:罗斯!
“好极了!”他自嘲地笑笑,抚摸着尾巴:“这大概表示我办好了来异形国度的移民证书吧?不过伙计,你真的很难看,我能找个地方把你藏起来吗?比如,买一条肥大点的裤子。”
他正想着把尾巴往裤子里收,沙地一声,尾巴突然缩回了体内。
“哦!乖孩子!”他大喜于这个发现,原来只要自己愿意,它会缩回体内。他不明白是,这么大一根尾巴是藏在身体哪儿的,该不会占领了自己的肛门吧,老天爷,那可是属于大便的领地,你不嫌那儿臭哄哄的吗?他开始同情自己的尾巴。
他算是白同情了,他忘了异形有个最具代表性的能力,就是能自由地控制体内的基因变化,只要他们体内有哪种生物的基因,就可以控制身体完全或部份地变异出那种形态,他的尾巴并不是缩回了体内,而是由于他意识的控制,这部份基因就立即产生突变,使其消失了,等待大脑意识的召唤才会再次出现。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异形能自由地变化,为什么他们一般只有一种形态呢?这是因为他们智慧低下,懒于动脑,远不像人脑这么复杂。他们不是不能变,而是懒得去变,通常把自己认为最好的能力器官保留在身体上就行了,只有智商较高的异形才会有二级形态,平时只保留常用能力,关键时刻才变出最强的肉体武器。
这个能力就是外星人梦寐以求的“变身”,神话传说中常有妖怪平时像普通人,作战时化身巨人金刚或凶猛怪兽,如今在罗斯身上成为现实。人体相对于异形是脆弱的,但人的大脑却是无与伦比。变身的科学原理虽然复杂,但罗斯从尾巴的消失也很快认清,自己像异形一样有了吞噬和吸收能力,就是说,他可以靠吞噬其他生物来掠夺它们的优秀基因使自己升级,而且不用担心变得同异形一样丑陋,甚至可以吞噬一个帅哥使自己变得更漂亮,当然他不会去做这种无聊的事,他认为自己的本体已经帅到掉渣了,虽然只有自己一个人这么认为。
罗斯对自己的身体各项能力弄清了个大概,他不禁为自己的这些能力感到恐惧,自己不是不久前还认为有人的大脑和异形的力量的东西是怪物吗?想不到自己就变成了怪物,这到底是老天的馈赠,还是恶魔的收买?
他不知道,但他相信上天也未必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很强大,他也需要这种强大,他可以依赖它对付斯拷克那帮人。如果自己真成了恶魔,那也顾不得了。
“混蛋们!”他的仇恨烧红了双眼,斯拷克狞笑的面孔在头脑中跳跃着:“我们在地狱见面!”
仇恨的怒火冷却后,罗斯开始面对现实问题,虽然自己从资料上对这个地方有些了解,但毕竟是陌生国度,在找到出口前,自己不得不上演一出地下世界版的鲁滨逊漂流记。第一件工作,就是要找个安身之所。
人类的大脑始终还是偏好温柔的绿色,他选择了明镜河边的铁树森林,虽然他很想去东大荒考验一下自己的身体是否像真正的异形一样有耐热和耐寒的能力,但想到那儿的危险,还是先不要去自讨苦吃。
他在森林中找了个洞,刚钻进去就哇一声跳出来,跟着他跳出来的,是三只凶悍的迅猛龙。
他们因为与地球远古的恐龙迅猛龙有相似的外形而被顺理成章地沿用了这个名字,他们的身形也较小,只有一米来高,但其强悍是恐龙中的迅猛龙难以望其项背的。两根强有力的后肢弹跳力可以使他们跳出一百八十倍于自己身高的距离,两只小小的前爪与人类的拳头差不多大,但不容小看,因为上面尖利的趾爪硬度相当于金刚石,轻微的握力可以捏碎人的任何一块骨头。更可怕是它们的冲撞力,那颗像锤子一样的头颅冲出时像呼啸的巨型子弹,可以把人类外壳最坚硬的坦克撞个稀巴烂。
从前罗斯看到异形只能掉头就跑,不过现在强悍的体魄使他胆气壮猛,他心中跃跃欲试,能否与真正的异形一较高下。
“不过不公平,三个对一个,你们没有武士精神吗?”他退后一步,毕竟对自己能力还不太了解,一对三的举动似乎太过轻率,他想还是逃走比较好。“各位,我只是走错了门,想不到这儿有主了,后会有期!”
可惜迅猛龙不给他机会,狂啸着冲了过来。虽然异形在这平和生存,但并不代表他们就是和平生物,天生的凶暴使每只异形都是致命武器。实际上他们也像人类一样彼此攻伐,而且更为残酷,从单打独斗到大规模的种族冲突时有发生,目的都是为了抢地盘。与人类不同的是他们界定种族不是靠血缘关系或地沿关系,倒有点像地球狒狒,依照自然界最原始的弱肉强食法则,从一个领域中的异形中角逐出最强者,然后所有进入这个领域的异形都服从他的统治,直到他被下一个挑战者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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