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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没有罪(2 / 2)

一听是这理由,周云舒反而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她猜测的没错,举报的果然是这个问题。

心下稍安,她语气平静的道:“文主任,我虽然给私人修农具,但这事是经过大队允许的,并且那些报酬也是经过大队分配之后下发给我的。我这是在给公家做事,不属于投机倒把。”

对于她过于平静的反应,文主任有些不爽,“我查过了,这事并没有在公社报备,应该是你们大队某个干部私下同意的吧?”

这种小事的决策权限本就处于大队与公社的权力交叉范畴内,属于可报可不报的情况。

然而,如果遭遇G委会这类刻意挑事的,将集体问题转嫁到个人身上,那这所犯错误的性质就相当严重了。

周云舒皱了皱眉头,这问题要是回答不好,可能会牵连到大队的某位干部身上。

本来是她自己的事情,真要因此牵连到别人,她良心难安。

“文主任,没有哪条法规规定过,这类事情一定要上报到公社才算合规。更何况这事我们大队的干部全部知晓且默认了的,所以并不是你口中所说的‘是哪个干部私下同意的’。”

文主任抓住她话中的漏洞,“什么叫‘知晓且默认’的,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种表决方法?”

周云舒摊了摊手,“他们都知道了,但没有任何人提出反对意见,不就代表他们同意了吗?就像文主任你,下达的任何一个指令,都一定要所有人都说出‘同意’两个字,才算这个指令全票通过吗?”

“当然不是。”文主任几乎是咬着牙道。

他原以为就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应该是很好对付的,没想到几句话下来,反而差点让她把火烧到自己身上。

对方有些难缠,文主任也没了一开始的轻视,开始转变思路。

“好了,就如你所说,你这事算是经过允许的。但是你给私人修理工具时,使用的炉火、材料、工具都是公家的,你自己却因此获利。你这样,算不算是侵占集体利益?”

只因为她在给集体办事的时候用了集体的东西并因此有所收益,她就是在占集体便宜?

周云舒都要气笑了。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文主任却没再给周云舒说话的机会,直接给她定罪了,“周云舒同志,经我们G委会查证,你挖社会主义的墙角,侵占集体利益。现在,你认不认罪?”

周云舒不说话,只冷冷的看着他。

周云舒不为所动,坚定的道:“我是在给集体办事,我没有Zui!”

文主任被她的态度给彻底惹怒了,冷冷的道:“好,既然你拒不认Zui,那就别怪我们事公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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