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贵妃根本不懂什么律法,在她看来,砚秋嫁进了王府,就是王府的人,她的一切——包括嫁妆——都该归王府所有。什么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在她眼里全都是王府的。所以她还想继续胡搅蛮缠,可乔拉皇帝已经先开口了。
皇帝说道:“既然如此,就把司法官叫来吧,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乔拉皇帝心里很清楚,砚秋敢当众这么说,肯定是有依据的。而且砚秋是大宋人,她必然知道,涉及宋人的官司,需要大宋的司法官来处理——他们朱罗王朝的本地司法官根本没有管辖权。
就算本地司法官强行宣判,那也没有法律效力,大宋肯定会强行插手,而且会强制执行。
他可不敢在这件事上跟大宋对着干。现在他还指望着通过和亲来改善与大宋的关系,想要解决朱罗王朝当前面临的绝境,联姻化解大宋的怒火,才是重中之重。所以现在绝对不能节外生枝。
很快,朱罗王朝的两位司法官就被请了过来。两人满头冷汗,来之前已经大致知道了事情的缘由,手里还抱着一本法典。
到了近前,他们先给皇帝、太贵妃和四王爷行了礼。
乔拉皇帝直接问道:“你们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夫妻要离婚,妻子婚前的嫁妆是否可以自行处理、自行带走?”
两位司法官相互看了一眼,赶紧拿出法典,翻到其中一页说道:“陛下,咱们朱罗王朝的律法是照搬大宋律法的——因为大宋律法非常完善,拿来就能用,所以咱们的律法跟大宋的律法是完全一致的。律法里是这么规定的……”
说着,他们就把律法原文念了一遍。大宋的律法贯彻的原则是“让普通百姓也能看懂”,所以条文用的都是大白话,规定得也非常具体,一看就明白,还有很强的操作性。就算是没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也能从法典原文里找到相关问题的答案。
所以司法官念完原文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砚秋说的没错,嫁妆确实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嫁妆是女方出嫁前就准备好的财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且归女方所有。律法明确规定,女方的嫁妆在结婚前就已归女方拥有并控制,其所有权归女方个人,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属性。不管婚姻存续多少年,嫁妆永远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当然,男方结婚前拥有的财产也同样属于男方个人,不会因为婚姻持续时间长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听完司法官念的原文,太贵妃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她也听懂了,这说明儿媳砚秋说的是对的,跟她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看来是她自已误会了。
可她当然不会承认自已的错误,于是又说道:“嫁妆的事先放一放!老四已经明确说了,不会让你让出王妃的位子,你依旧是我们王府的王妃,所以和离的话就别再说了。
你们毕竟已经结婚三年了,而且我听说,当初在大宋,是你主动追求的我们家老四,这说明你对他是有感情的,怎么现在突然说没感情了?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砚秋可不会惯着她的胡言乱语,冷笑着反驳:“太贵妃,您说反了吧?当初是您儿子追的我,而且是死缠烂打,说尽了山盟海誓,我最后才心软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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