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千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蓝丝绒被子里,什么时候回的家,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他很少有这么累过,一想到昨晚,他脸开始发烫。
鲜有人至的地下酒窖,混着酒香,纷乱的呼吸,以及头顶透明的天窗,夜空中钻石一样饿满天星。
他与端木笙共振同一片星空。
浑身都痛的厉害,千夜像只玩偶摆件,差点被玩坏了。
“哥哥,你醒啦。”端木笙端着托盘进了卧室,托盘上摆着用玉白陶瓷碗盛的青菜粥。
千夜刚想说不用端进来,他动了一下腿,肌肉的酸痛,导致他呻吟出声,眉毛瞬间黏成一片:“嘶……”
端木笙自知理亏,连忙揉着千夜的腰:“哥哥,你还是别动了吧。”
千夜有些不可思议,他用手捏了捏腿部肌肉:“我差点以为,我瘫了。”
端木笙按摩千夜的腿,从脚趾一路往上全是暧昧不清的牙印:“是我太过火了。”
脑海中闪过一些不可言喻的画面,千夜捂住脸:“以后别这样了。太过了。”
欲望吞噬后端木笙的变成了野兽,千夜差点以为自己要被他吃掉了。
“说过了,要给你一个难忘的夜晚。怎么样是不是终生难忘?”
“……”终生难忘那确实有点,千夜现在还满脑子地窖中那花百万打造的云顶天窗。
端木笙掌心轻轻抚摸着千夜小腿上紫红的皮肉,给千夜认认真真按摩身体,待身体放松才停止动作。
“肚子饿了吧,吃点东西。”端木笙把碗和勺子递给千夜,乳白色的白粥,夹着些翠色,闻到米香,千夜肚子忍不住咕噜噜了一声,空荡荡的胃,饿的有些发烧。
听见肚子叫,端木笙催促着:“快尝一口怎么样?”
千夜在端木笙满怀期待的眼神下,喝了一口粥,粥的细腻口感在口腔里滑开,米香四溢,肉炖的软烂,热热乎乎的粥填饱空荡荡的胃,一碗粥下肚,驱散了乏力。
“这是你做的?”千夜问。
端木笙点点头:“嗯,现在我的水平就只能煮点粥了。应该比上次的菠萝饭好多了吧。好喝吗?我尝了一口,味道应该还行,我加了蟹肉,不知道你吃的惯吗?”
千夜揉揉端木笙的脑袋:“哇,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厉害,非常好喝,都可以开个早餐店了。”
“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被千夜夸奖,端木笙尾巴翘到了天上,他感觉这种喜悦比拿最佳新人奖还要高兴。
满满一大锅粥被两人喝完了,千夜撑的不行,和端木笙在床上依偎在一起,闲暇时光,端木笙打开室内的投影仪,两人准备挑部电影来看,千夜挑来挑去挑了部现实主义题材的青春电影《恋凉一夏》。
这部青春校园片是端木笙的成名作也是代表作,片中饰演的简木兮成为亿万少女心中最美好的男高。19岁的端木笙青葱又稚嫩,像一截挺拔的嫩竹。符合少女青春期幻想中的学霸。
投影仪正在放映着蝉鸣绿意的夏季,镜头从未蔚蓝的天空移动到绿意已深的香樟树,大树下,穿着蓝白色校服的男高,骑着老式的自行车,从斜坡上而下,一串车铃声中,风将男生额前的头发吹起露出饱满的额头。这个镜头端木笙的少年感太强了。
听到音响中响起的车铃声,端木笙一个激灵:“这么想到看这部?换个吧。”他没有看自己演电影的习惯,这部电影虽是他的成名作,凭借它一夜爆火,但端木笙本人却闭口不提。
“陪我一起看看吧,”千夜遗憾道,“说好了当初你的第一部电影,我会给你包场,陪你去看,可是我食言了。”
端木笙想到了过去,没说什么,静静待在千夜身边,和他一起观看。
《恋凉一夏》是端木笙人生第一部电影,意义非凡。这部电影拍起来非常不顺利,为了符合简木兮这个角色,端木笙崩溃过很多次,住了好几个月贫民区。
看到电影开头这一幕千夜就知道为什么网上都说端木笙是校园男主的天花板了。
拥有着少年的清俊,干净如矿泉水一样的气质,让人心动。
千夜目不转睛看着屏幕上19岁的端木笙,是那样耀眼,好到这个世间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整个影片长达110分钟,听说原片长达130分钟。为了过审删减了二十分钟左右的片段。端木笙当初拍摄这部影片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简木兮是个悲剧人物,穿着破烂的衣服,住在城区最贫穷的瓦房里,十七年前被养母李文捡到收养了下来——他是弃婴。李文是个天生身体有疾的白癜风病人,那时旧社会人信息封闭,那样严重的白癜风病,让这个苦命的女人成为人们眼中的怪物,因为样貌她长年穿着厚厚的衣服,不露出脸来。因为病重,没有学历,她只能靠着竹编手技赚取微薄的收入,她在人们眼中是怪物,电影闪过李文在狂风暴雨中出门捡到襁褓中的简木兮,镜头十分隐晦,李文幼年父母去世,成年后命运坎坷,从赌鬼手中死里逃生,对生活没有了牵挂,本想一走了之,却在她想半夜投江时遇到了简木兮。
巴掌大的小婴儿,发着高烧,裹着一截破花布,在风雨中吹打,发出奶猫一样的哭噎声。
简木兮是那么小,那么脆弱,李文万念俱焚,闻到哭声寻到了他,小小一只婴儿哭的差点断了气,当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出现在自己面前,李文放弃了轻生,带着简木兮去了医院救治。
命运使然,让俩个命苦的人相遇。
简木兮和李文在宴塘口相依为命长大。
简木兮从小就极其懂事,李文腿脚不便他便跑出去捡垃圾捡瓶子跑来卖,五六岁就会提前跑到周边所有的餐馆收破烂。打小就聪明,学习成绩从来都是第一,李文为了筹钱给简木兮上市里最好的学校,去卖血,一天到晚打五份工,一天只睡五小时。卖不起新衣服,简木兮就捡别人家衣服穿。
简木兮像颗掉进街边砖缝中的草,在最贫瘠的土壤里,长成一颗翠松。
这一年简木兮上高一,骑着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老式自行车去市一中念书。
少年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背着缝缝补补的书包,却依旧挺拔如松,双眼明亮如星辰。
16岁的简木兮读高中一年,创造了神话,从未考过第二,分数经常是断层的存在。让人望尘莫及,比学霸还厉害的级别是学神。
然而在高二这一年,李文常年劳苦,得了乳腺癌——晚期,得知病症,李文隐瞒病情,反而拼命挣钱,为的就是能在临死之前给简木兮多赚些学费。李文隐瞒的很好,直到晕倒在工地上,送进医院急诊,病情才瞒不住。简木兮在医院得知李文的病,要退学赚钱给她治病。
李文头一次发了火,给了简木兮一巴掌。
简木兮白皙的脸瞬间肿了起了五指印。
李文情绪激动:“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简木兮:“我退学赚医疗费。”
那一夜李文哭的很惨,这个女人像是把四十多年的命苦,连同简木兮命苦一同哭了出来。
命运是如此不公,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得了病。李文不配合治疗,简木兮就不去读书,偷偷跑去打工,给人送外卖,做家教,眼见着简木兮越来越瘦,李文心里苦楚没有地方发泄。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光是活着拼尽全力就已经很吃力了。
简木兮收集班里不用的废纸,学校的矿泉水瓶,有人指着鼻子骂他上辈子是个捡垃圾转世,简木兮对此漠不关心。
他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遇到的齐芸斯。三十五的天气,他套着厚重的小熊玩偶发着传单,热的他快要中暑了。他很很累,走到一家小卖部里吹空调。
“喝点水吧,别中暑了。”
简木兮口干舌燥,唇部干裂,瞧着面前细细白白的小手,顺着手腕,他看到了一张精致小巧的脸,这个年纪的女孩像朵纯白茉莉花,清纯的不像话。
简木兮有些发愣,女孩笑容像天使一样。
“你太辛苦了。喝点水吧。”
接过冰镇过的矿泉水,简木兮如干涸沙漠久逢甘霖,仿佛死了又活了过来。
简木兮:“谢谢。”
少女笑了起来,那一瞬简木兮感到自己死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
那时他们的第一次初遇。
属于简木兮和齐芸斯的夏季。
整个暑假,简木兮每天都会来齐芸斯家的小卖部吹会儿空调,他总是非常忙碌,皮肤嗮脱了皮,只在齐芸斯那里待一小会儿,齐芸斯每天会给简木兮拿一瓶冰镇饮料一袋面包,简木兮刚开始不乐意,不接受齐芸斯就一直举着手。后来简木兮接受点滴之恩,帮店里搬些货物。
这个夏季比以往过得更快些,简木兮平淡无味的生活里平添了一丝调味,导致多年以后简木兮还记得这是个橙子味儿的夏天,像纯白茉莉一样的少女。
整个暑假拼命打工,离还是李文的医疗费还是杯水车薪。做手术的钱如天文数字一样横在年仅17岁的少年跟前,生活的重担要把他压垮了。
李文病情恶化,打不起抗癌针,只能吃最便宜的抗癌药,简木兮来到捏着病历单,衣衫单薄的背影像张纸片,风一吹就跨了。
医生问病人买医保没有,嫌贵,有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
李文那里会有买医保的钱?没有钱,抗癌药也断了,李文被病重折磨的不成样子,只剩一口气掉着。那一晚简木兮在医院门口枯坐一夜。
满大街的豪车,和破烂的自己对比鲜明。
这一刻渴望金钱的想法达到了巅峰,李文是他的精神支柱,从小他就想拼命学习,让李文过上好日子,可是命运没有一天放过他们,留他们喘息的机会。
当十七年前李文救下当时本该死的简木兮,是李文给了简木兮新生,这一次简木兮也得救她。
做手术需要钱,那段时间简木兮想尽一切办法筹集手术费,还差十几万,李文手术迫在眉睫,就在手术截止日期前一天,简木兮的账户到达了一笔钱,简木兮看到了转账记录的名字齐*国。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
手术费集齐医院才给李文做手术,可惜李文癌症晚期,病情恶化的太厉害,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一个月后,李文去世。
风吹过简木兮手中一叠欠条,手里抱着李文的骨灰盒,被暴雨淋湿浑然不觉。
雨被一柄碎花伞挡住,由齐芸斯给他撑起一片洁净之地。
简木兮擡起通红的眼睛,脸上湿拧一片,分不起是泪水还是雨水。
他问:“为什么会这么累啊。”
齐芸斯哭的浑身颤抖,她伸出手拥抱住这个令人心疼的男生。
“我好想停一停。”简木兮疲倦的闭上眼睛。
齐芸斯难过极了,为什么老天不能对这样一个男生好点?为什么让他那么累?
齐*国全名齐维国,是齐芸斯的父亲,齐芸斯的母亲死于难产,剩下父女俩相依为命,靠学校外的小卖部为生。
简木兮欠了几十万,向学校提出了退学,老师同学惋惜至极,又没法,只能让他办理修学。简木兮一边打工一边自学。没事时就去小卖部帮忙。
齐芸斯托他爸的关系给简木兮找了家教的差事,简木兮每天补课到很晚。
齐芸斯时常会给简木兮送晚饭,不送以简木兮节省的性格,他会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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