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谁是凌子冲!他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葱儿忽然有点想哭,那个掏心掏肺对她好的男人,什么都没告诉过她。
“呵,倒是凌少的路数,喂,你跟了他多久?”
“三个月。”
“嚯!不简单哪!你从哪儿来的?”
“西……关。”
“西关?这么说你是聂小桃的……你是什么人?”
“不不不!我只是个做点心的!什么人都不是!”
“凌少办事儿还是不出差子的。”那人不是对她,却是对另外五个人吩咐:“问不出来什么,这地方烧了吧,烧仔细点。”
“你们是什么人!强盗!救命啊——”葱儿尖叫起来。这男人和以前见过的男人不一样,她能感觉到,他在背后看了一眼她的脚,可还是毫不怜惜地扯着她的头发往床边走,那感觉……和拖着一具尸体差不多。
“汪!”怀里的雪儿窜出去,一口咬在那人手腕上。那人手一松,葱儿来不及回头看,撒腿就跑。
那人似乎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还回头先叮嘱手下,“你们先烧着”,然后才一挥手,把叼在手腕上的小狗摔在门框上,大步追了出去。
葱儿根本就不敢回头看,她的膝盖发软,风从两腿间穿过去,凉飕飕的,让她想要跪倒。她能感觉到,那人来了,无声无息地到了背后,然后举起了手——
“啊——”葱儿闭起眼睛,抱着头,大叫。
刀并没有落下来。
葱儿回过头去——那人确实站在她身后,却斜着眼睛,看着山墙之上的黑影——葱儿也眯起眼睛看,可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抓起她的长发,在手上挽了一圈:“齐统领,你办你的事,我办我的事,井水不犯河水。”
黑影里果然有个声音回答他——那声音不大不小,明明隔了很远,却像在耳边说话一样:“我记得,我好像跟贵当家的打过招呼。诸位跑到中城来惹事,多少有点不给我面子。”
那人哼了一声:“我怎么敢!不给齐统领面子,就是不给相爷面子,齐统领抬举我们了……只是这个妞,没法儿留。齐统领抬抬手,一会儿就完事。”
葱儿不笨,她一直在竖着耳朵听,虽然不知道这些要杀自己的都是什么人,可多少猜出来墙头站的是什么人了,她连忙大叫:“相爷救命!齐相爷救命!我什么都没做,我不认识他——”
抓着她头发的那个人多少有点恼羞成怒,随手一扯,左手揣着把刀,刚要刺出去,墙头的人就咳嗽一声:“别找死。”
这威胁让人听得很不舒服,那人手在半空顿了顿:“齐家福,地丁会可不怕风影骑。”
墙头那人说话很慢,像是解释给他听:“话是没错,不过地丁会怕不怕风影骑,跟你怕不怕我没关系,和少一事说话算数不算数有关系,懂了么?”
懂是懂了,可那人并不想走。
墙头那人耐性很好,继续细心解释:“我知道各位耳根子硬,稍微复杂一点的话都听不懂。你替我把话带回去就完了——人,我留下了,也麻烦各位留点记号,算是咱们相逢一场,做个纪念。最近风头紧,各位最好避一避,相爷方便了,大家都方便。”
这回听明白了,那人咬咬牙,放开葱儿,一刀回挑,割下了自己一只耳朵,抬头骂:“贱奴!”
“呵,家奴就家奴么,加个贱字多伤感情。”墙头那人大概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羞辱,丝毫不以为意:“还有几位呢。”
那人拍拍手,屋里头几个人一起跳出来,站在他身后,那人指了指耳朵,几个人如法炮制,也割下了一只耳朵。那人一跺脚,六个人转身就走。
葱儿飞快地、软软地瘫倒在地上——她不知道眼前都发生了些什么,就算是猜到一点,也不想白费心思去琢磨那些有的没的。女人么,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学会什么时候躺着,什么时候站着。
只是她多多少少还有点儿忍不住好奇,从长长的睫毛的方向,看了一会儿,才慢慢地一脚碾碎了脚下的蔓藤——一团淡绿色的烟雾从蔓藤里飞了出来,落在地上还未干涸的血迹上,略一停留,又一团烟地飞去,甫一离开,那淡淡的绿色就消失在黄昏的暮色里。
那人的目光扫了过来,葱儿连忙紧紧闭上了眼睛。
既然是风影骑,那么这个人想必就是齐家福了,在西关,这个人常常被提起,齐府亲卫军风影骑的统领,丞相齐河鋈的心腹,长相城里公认的第一把快刀。五年前,贺家曾经开出十八口盐矿加三百匹名马的价钱换他,齐相不假思索,一口回绝。这件事在长相城里掀起了轩然大波,街头巷尾,人人都在谈论,西关这种是非之地更是议论不绝,葱儿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她知道男人和女人都是不卖的最贵,可没想到贵成那个样子——不少人拍着桌子打着板凳地嚷嚷:这还敢不卖?齐河鋈以为自己姓陆啊?他想干什么?相府太小住不下,想往上再走一步是吧?
那个人跳了下来,双脚落在葱儿脸边的土地上,微微的风激起了发丝,挠在脸上,痒痒的。那个人在看她,他的目光里仿佛有根刺,可以扎穿眼皮、刺进瞳孔,刺到脑子里面去,在他面前伪装是件又难堪又辛苦的事,葱儿有点扛不住了,她想,算了吧,我一个女人,要命就给他,要人就躺下,他还能把我怎么样呢?
“别跟得太紧,惹急了少一事不好收拾,让他知道我在找他就行了。”那个人转过头,对着身边什么人命令。
“是。”
“凌子冲留下什么了没有?”
“没有,只有这本书。”
“《长相径庭》?还是女校的读本……唔,凌少的口味越来越奇怪了。”那人手里哗啦啦翻着书,随口就问:“凌子冲说他今天回来?”
葱儿睁开眼睛:“没有,是我猜的。”
“他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你们都比我清楚。”
葱儿看见那个人脸上露出一些惊讶的神色来——他还很年轻,个子刚刚拔到最高,眉眼并没有想象中凌厉,齐耳短发,衣袖刚到半臂,手腕上有个小茶盅大小的“齐”字,已经随着年月长进了肌理。他的目光很快从葱儿脸上扫到了她脚踝的金铃上:“起来,穿上鞋子,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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