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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在德鲁里巷(2 / 2)

“我从来不怪别人,”肯普答道,“早不流行了。之后呢?”

“我饥肠辘辘,在楼下找到一块面包、几块臭烘烘的芝士,足够果腹了。我又兑了点儿白兰地喝了,然后回到楼上,经过那个即兴包成的袋子,看见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回到堆旧衣服的房间。这间屋子对着街面,窗前挡着两面棕色窗帘,上面落满了灰。我走到窗前,透过窗帘缝张望。阳光普照——因为习惯了这间破屋的棕色阴影,我觉得光线刺眼。路上人不多,几辆水果推车、一辆两轮马车、一辆堆着一摞盒子的四轮马车、一辆鱼贩子的推车。我眼睛里跳跃着五颜六色的光点,又回头看着身后幽暗的屋子。此时此刻,兴奋之情再次转为忧虑。屋里隐约有股奔散油[1]味儿,想来是清洁衣物用的。

“我逐一搜查房子。我其实早就该猜到这个驼背一个人住。他实在是个怪人。凡是可能用得上的东西,我都通通拿到衣服间,之后再斟酌挑选。我找到一只手提包,正好实用,我还找了化妆用的脂粉,还有橡皮膏。

“我原本想着搽点儿粉,盖住脸和露出来的皮肤,这样就能重新露面了,但这个办法有个缺点,就是一旦我想消失,就得用松节油和别的工具把妆擦掉,并且要耗上不少时间。最后我选中了一副更方便的面具:戴上墨镜,贴上灰白的络腮胡,套上假发,虽然有几分怪异,但和大多数人一比也算不得什么。我没有找到内衣,不过去买就是了。我于是套上白棉布做的面具眼罩,围上白色的羊绒围巾。我没找到袜子,不过驼背的靴子还算合脚,可以将就。我在店铺的一张桌子里翻到三枚金币和约莫三十先令的银币,之后在里屋撬开了橱柜,找到八磅金子。这下万事俱备,我可以重新现身了。

“说来奇怪,我竟然犹豫了。我这副模样瞒得过人吗?我举着一面小镜子,从各个角度仔细审视了一番,查看有什么破绽,不过看起来并无不妥。我这副打扮像演戏似的,活像舞台上的守财奴,但绝不至于人所未见。我多了几分信心,拿着小镜子来到铺子里,拉下遮光帘,借着角落那面旋转穿衣镜,再次从各个角度仔细审视一番。

“我又在里面待了几分钟,鼓足勇气,打开铺子大门,走到街上。那个矮子,就随他高兴的时候把自己放出来吧。我从戏装铺子里出来,转了十几个弯,走了五分钟,没遇见什么人对我频频侧目。就这样,我好像摆脱了最后一个烦恼。”

他不说话了。

“你没有再去担心那个驼背?”肯普问。

“没有,”隐形人回答,“他后来如何,我一无所知。他要么替自己松了绑,要么上了西天。我绑得很紧。”

他一语不发,走到窗前张望。

“你走到斯特兰德街,又发生了什么事?”

“哎——希望又破灭了。我以为不会再有麻烦了。我认定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只要不泄露我的秘密。我这样想着。无论我做什么,无论造成什么后果,都与我无关。我只要甩开衣物,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谁也抓不到我。要是没有钱,随手拿就是了。我决定尽情享用一顿美餐,再找一间上等酒店住下,之后再换一套新行头。我春风得意——现在回想起来真是难堪,我实在是蠢驴一头。我进了一家饭店,午餐点到一半才想起来,吃饭的话就要露出隐形的面孔。我只好把午餐点完,跟伙计说十分钟回来,气急败坏地走了。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种滋味,想着饱餐一顿,结果大失所望。”

“不能相提并论,不过我想象得出。”肯普回答。

“我真想把那些蠢鬼都砸死。我想着可口的食物,饿得头晕眼花,换了一家店,这次要了包间。我解释说:‘我毁了容,面目全非。’他们好奇地打量我,不过到底不关他们的事,我总算吃上了午饭。菜肴并不算可口,但足以饱腹,我吃了饭,点了根雪茄,考虑下一步的打算。这时候外面又下起了暴雪。

“肯普,我越想越觉得隐形人是个无药可救的蠢点子——这里又冷又脏,大都市里又人来人往。还没进行这个疯狂实验的时候,我幻想着千般好处。但那天下午,我处处碰壁。我又历数世人梦寐以求的种种。隐形人都可以得到,可得到后却无法享受。野心——身居高位却不能抛头露面,那又有什么用?要是你爱的人是大利拉[2],那爱情又有什么好?权术、虚名、助人为乐、花天酒地,我通通觉得索然无味。那我还有什么好做?我为什么把自己变成一个不能见人的秘密,裹得严严实实、打着绷带,人不人鬼不鬼!”

他不说话了。看样子他朝窗户瞥了一眼。

“那你怎么去了伊平?”肯普一心想让客人说下去。

“我要继续研究。我揣着一个希望,虽然只是个模糊的想法。我现在也怀着这个希望,不过想法已经成熟。想办法变回去!恢复如初。但我要等待时机,把隐形时该做的完成。这也是现在我最想和你讨论的。”

“你直接去了伊平?”

“不错。我只要拿到那三卷笔记和支票簿,带着行李和内衣,订购一批化学品,就能实现这个想法——等我拿到笔记,会马上把我的计算拿给你看。我于是就动身了。老天!我还记得那场暴雪,我费尽心机,才没让硬纸板做的鼻子被雪打湿。”

“后来,”肯普接口说,“也就是前天,他们发现了你的身份,你就——报纸上说——”

“没错。那个笨蛋警察是不是让我杀了?”

“没有,他会好起来的。”

“那是他走运。那群蠢货真叫我怒不可遏!为什么非要干涉我?那个傻瓜杂货商呢?”

“没有人丧命。”

“我那个流浪汉可不一定。”隐形人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

“老天,肯普,你根本不懂狂怒是什么滋味!几年的心血,反复计划斟酌,结果让一个笨手笨脚、愚昧无知的傻瓜坏了事!天底下各种各样的蠢东西都来挡我的路。

“要是再让我遇见,我就要忍无可忍了——我要大开杀戒。

“就算现在,情况已然棘手了一千倍。”

“无疑叫人气恼。”肯普干巴巴地说。

[1]Benzole,石油精的旧称。

[2]《士师记》第十六章,参孙的情人,后将参孙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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