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是去哪里?”齐家福蜷缩在一辆牛车的车厢里,头顶是潮湿的稻草,脸边是凌子冲的臭脚。牛车本来走得就慢,这时候停了下来,外头人声喧哗,似乎在争吵。
“南营,水门在南营太合身,圆滚滚的肚皮撑得扣子总要崩开。
齐家福透过车厢的裂缝向外看,入眼的是一具吊在辕门上的尸体,随风摇摆,似乎挣扎着要离开。
“那是谁?”齐家福的角度不好,看不清楚,随口问。
“纵海怀。”凌子冲回答。
“纵海怀?我知道这个人,他是怎么死的?”
“你在西关还真是自在。纵海怀昨天辞了官,临走上了封万言书,说要想根除时局之弊,还是要废奴什么的。贺佩瑜恼了,杀一儆百,叫高战拿根烧红的铁钎,从他嗓子眼捅到了屁眼。”凌子冲的脚尖勾了勾齐家福的下巴,“别看了,你要是落到贺佩瑜手里头,更惨。”
“我死一百次也落不到他手里。”齐家福的眼睛一直盯着纵海怀,他轻声重复了一遍杀人者的名字:“高战,狼牙七纵的高战。”
“哦,那小子是个狠手,听说纵海怀的女人是青城的老师,还揣着陆展眉的手信,啰嗦了几句,被一刀砍掉了头。”
“我知道秦岚,也去过他们那儿,不错的地方,聂家几口人都挺好的。”
“唔?你见过聂家那几位?”
“怎么了?”
“没怎么,咱们这趟去得把他们弄出来,他们一家五口也给高战带到南营了。”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慈大悲了?”
“他们姓聂。”
“那又怎么了——你是说!”
“嗯哼。”
“那你刚才怎么不跟聂小桃说一声?”
“白天安排了人进去,当家的担心那老两口年纪大了,在里面不一定熬得住,万一有个万一,她还是迟点知道好。”
“嘘,有人来了!”
其实有人来了也没什么大关系,这样的天气,耳鬓厮磨都要大声叫唤才互相听得到。运粮车队完全堵塞在了南门之外,天黑,雨大,车行艰难,运粮的牛、驴子和奴隶都在雨水中照顾车辆,让本来宽阔的路面挤成一团。来的人不少,他们全在大喊大叫,南营的主簿们在高声呵责这样的天气为何还要运粮,运粮的书记们在厉声回复这正是南营要求的“风雨无阻”,清点的在叫着粮车受潮,押运的在解释着半路遇雨,又一路让道,后退更加麻烦。
“放进去!先放进去!这时候还点什么数!”有将领这样大骂着。
于是车队又动了。一路向前,一路骂声不绝于耳。贺佩瑜点了四个营的冗兵出城作战,拿尸体给狼牙七纵铺路,这让整个南营都有了兔死狐悲的愤怒,这样的天气,那样的对手,四个营的冗兵能回来的不到十分之一。老南营的愤怒连压都压不住,将领们不得不抓了几个带头嚷嚷的,军令处决以儆效尤。
“乱得真是恰到好处。”少一事对这种局面很满意,南营里乱得一塌糊涂,贺佩瑜和他的主要将领一时半会又不会下城头,这正是兴风作浪的绝佳时机,他翻身爬起来,布置任务:“阿冲,你和少根筋一路,去把聂家那几口子带出来,咱们埋在里头的眼线以后是藏不住了,一起带出来。你们俩的任务就是救人,乱子我和阿福来做,路上留神,女人要是叫,想法子让她别叫,要是有人死了,尸首也背上。马厩和洗衣房之间有个小过道,咱们在那儿碰头,走。”
少一事撬开车底,无声无息地就滚了下去。外面照样是乌黑一团,雨水满鼻子满脸,少一事的行动丝毫不见阻碍,时而慢行,时而疾走,摸着墙壁和地面的暗记,皮球一样弹地滑行,暴风雨中的暗记找不到也不要紧,两次迷了路,少一事就很自然的随便找了个人打听,打听完了还老远嚷嚷了一声小心路滑。南营到处都是没头苍蝇,少一事就是没头苍蝇之中最起劲的一个。他没有回头招呼齐家福,他知道齐家福一定是跟得上的。
齐家福跟得上,寒冷和雨水先是让他打了几个哆嗦,之后就很快适应。他正处于靠身体吃饭的年龄,又有一副在黑夜中淬炼出来的好筋骨,敏捷度、爆发力和柔韧性都在逐步靠近巅峰,他欠缺的只是面对不同对手与不同局势的经验,而他乐于学习——
少一事是渗透的高手,他会把每一个眼线安排到最关键又最不显眼的位置上,粮仓的书记员、赶车的奴隶、扫地的下人……像是一条龙的暗雷。到了需要行动的时候,他依次引爆暗雷,就拥有了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每个内应只使用一次,一旦可疑,立即整线撤离,不泄露任何秘密。
如果说齐家福的行动是靠着蛮力和速度强行突进的,少一事的行动就显得游刃有余。齐家福遇到一张铁丝网,会寻找最薄弱的地方撕开,遇到下一张网,接着撕开,直到力尽为止;少一事不是,少一事会用几个月的时间松动固定铁丝网的木桩,为自己创作出一条道路来。
他不需要太快,太快和太慢一样,只会招人耳目,显得与众不同。他始终保持着和周围一样的节奏,一样的衣着,像一条蛇在满是水草的流水中一样轻松。
绕了一个大圈和无数个小圈之后,少一事撩开一道帐门,回手一招,猫腰就钻了进去。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间**的帐篷,帐篷正中摆着一张厚羊毛毯,一个**的女人俯卧在毯子上,反翘着脚,一对浑圆的小腿交叉着,一个女奴正把罐子里的香蜜推涂到她背上,另一个女奴则在她的脚边轻轻弹着七弦琴,少一事和齐家福闯进来的时候,女人正在低声唱一首仿佛来自遥远异乡的歌谣:“我的父亲是个异乡人呵,我也是……”
少一事举起手,那两名女奴倒了。
女人抬起头来,美丽的眸子里有惊讶一闪而过。齐家福认识她,他们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是在地丁会的地下宫殿里,一次是在贺府,贺佩瑜的身边,他喊出女人的名字:“小藓?”
“你没有死,真好。”小藓坐起来了,她的一头长发遮住了胸膛和小腹,长发间偶尔露出的皮肤有诱人发狂的光泽。她屈着双膝坐在白毯上,像朵莲花,微笑地打着招呼,有一种充满了****的纯洁,“当家的,你也来了。”
“穿上衣服,带上你能看见的食物,跟我们走。”少一事匆匆吩咐着,剥去了一个女奴的衣服,丢到小藓身边。
小藓更惊讶地张大了眼睛,她的眼睛里有狂喜,也有悲哀。
他?齐家福记得,小藓要去找一个奴隶。
“别愣着,怎么了?”少一事发现小藓的目光停留在那罐香脂上,他捧起那闻了闻,“咦?这是什么?”
“朱蛇涎和醉人蜂蜜混合成的香膏,每天涂一遍,不然就会死。”小藓匆匆穿上衣服,轻声介绍着那东西:“这是成为贺佩瑜姬妾的代价,他喜欢我的皮肤,想让它更滑也更美。”
齐家福和少一事对望一眼——外面是瓢泼大雨,而且他们要泅过护城河。
“希望我来得及见到他。”小藓找了个皮口袋,把帐篷里的吃的塞进去,罐子也塞进去,口袋抱在怀里,“我们走吧。”
“小藓!”齐家福伸手拦住她:“当家的,这不行,她会死在路上。”
“她要见的那个人是李劼。”少一事简短地回答了他。
南营比刚才肃静得多了,看来短暂的骚乱已经被控制住。一列列的士兵整装、开拔,向城门走,号角声变成了三长两短,贺佩瑜要出动狼牙七纵了,那是个令对手和自己人都会安静下来的名字。
少一事的速度也加快了,偶有泄露行藏的风险他也不那么在乎。贺佩瑜的决心在很多人的意料之外——多数人都以为,他会坚守到雨停再做致命攻击。
前方是马厩,夜雨里有新鲜牧草的香气和马奴铡草的嚓嚓声。
“我去对付马奴,你去对付马。”少一事解开外衣,解下捆在肚皮上的一个袋子,递给齐家福,“一路跑过去,每十匹马嘴里塞一颗,快。”
马厩比普通营房更宽敞,骏马低头吃着夜草,看得出来,是千里之外特地运过来的紫苏苜蓿、蚕豆和新谷,得以享受这种待遇的,大概就是贺佩瑜重金购来的那批山地矮脚纯血马了,也就是狼牙七纵的坐骑。齐家福摸了摸袋子里,是蚕茧大小的硬硬颗粒,他不知道是什么,但知道少一事拿出来的必定没有好货,他按照吩咐,每一匹塞一颗,一边塞一边飞跑,身后喀喇一声,那东西被嚼碎了,然后砰的一声轻炸,战马扬蹄,发出难以言状的狼一样的嘶鸣。
看来这小东西里藏着锋叶、尖刺或者更可怕的东西,战马的口腔被刺坏了,疼痛程度在逐渐加剧,马群开始骚乱,头马踢着栏门,踢着水槽,挣着缰绳,受伤的马疯了一样撕咬着同伴——这是南营最大的一座马厩,马厩里大约有接近一千匹纯血马,都是足以佩裹重甲、并且供重骑兵驰骋的良驹,马群的骚乱逐渐变成了暴乱,马厩的柱子被拉倒,更多的马受惊,肆无忌惮地乱冲乱撞。很快,士兵们来了,但他们既无力控制马匹又不敢擅自杀戮,他们不得不退开以避免被踩踏而死——不过从惨叫声里判断,还有人没来得及躲开。
这样的混乱,已经足够遮掩一些小小麻烦。
齐家福掠过最后一匹战马的时候,是从正在倒塌的屋顶和倾斜的木柱间钻过去的。他一落地,就听到了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
凌子冲和少根筋已经到了,他们的行程显然也很顺利,背后,五个士兵装扮的人分别背着聂家五口,裹着油布,看不出是死是活。少一事扯下其中一道油布披在小藓身上,右转,挤进另一个窄巷。
窄巷后,是南营的洗衣房,这样的暴雨天没有人洗衣服,十几道水槽里有堆积如山的烂靴子和脏衣服,大概泡得很久了,不再有刺鼻的馊臭味。少一事示意,少根筋跑到最角落的水槽边,刨开衣服,半个身子钻进去,摸索了一会儿,他湿漉漉的抬起头来,“是这儿了,过来”——水槽随着他手臂的动作移开了,露出一个只供一人出入的小洞来。
少一事当先跳了下去,底下传来噗通一声重物落水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跳下去,然后把聂家五口送下去,最后少根筋滑进洞里,松手,水槽转回到原先的位置。
水很凉,奇寒刺骨,少一事却双臂把着石壁,泡在温泉里一样,赞美着他一手制造出来的麻烦:“高战回来的时候,重骑兵就要变成重步兵了。”
“我更希望他回来的时候是个死人。”小藓这样说着,她声音恬美,但仇恨是渗进灵魂里的。
“哦,我知道,因为是他把李劼赶到深山里去的,那是狼牙七纵的成名战。”少一事的评论很公允,“李家兄弟带着十万人,被几个小毛孩子打退到山里,至今还听见三长两短就腿软,这事你怪不得贺佩瑜,狼牙七纵的名气就是打李劼打出来的。”
“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魔鬼!”小藓在愤怒。
“把自己扔到战场上的人,就应该变成魔鬼。”少一事从肚皮上又解下一个小圆筒,递给齐家福,“这是平安火,你该知道怎么用,蓝的一头表示顺利,就是可以合作的意思,红的一头表示危险,就是不能合作的意思。这东西我不想看到,但是……如果你们回不来,给我报个信。”
“你肚子上还有什么?”
“还有这个,凑合凑合。”少一事又递过来一柄匕首,“我护送他们回西关,少根筋送你们出水门,走吧,咱们回头见。”
他们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分成两拨人,一路逆水而上,一路顺流而下。
越往前游,水流越急,水位越高,空气越稀薄。少根筋拉着凌子冲,凌子冲拉着齐家福,齐家福抱着小藓,向尽头水声最响的深渊冲过去。很快,三个人就只能都闭上眼睛,把自己托付给少根筋了,水越来越高,很快头顶就触到甬道的穹顶,再之后就完全裹在水流里。他们的身体被高高抛起来,接着下坠,无穷无尽地下坠,齐家福感觉到小藓的身体在怀里挣扎,皮口袋似乎脱手,他放开凌子冲,抱住小藓和她的救命袋子,然后一只手拉住了他。
那只手是少根筋的,粗,短,平,像个小铲子,结实有力。那只手引着他的手,握在一根胳膊粗的铁栏杆上,在他手背上拍了拍,离开。
栏杆摇动,带着淤泥、水草和七七八八的垃圾缓缓升起,升起到一尺高的时候,齐家福把小藓推了出去,自己也钻了出去。
同样巨大的浮力和冲力带着他向上,他的头撞上了硬物,摸一摸,是石头,他找不到小藓了,胸口憋闷,气息和力气都用尽。他一再上浮,一再碰壁,头晕脑胀的时候,有一只手拉住了他,把他提了上去。
齐家福难以想象,那只手居然是小藓的。
她身上的香脂完全溶化了,嘴被冻得乌青,脸却烧得通红,她虚弱得像个幽灵,却还对齐家福笑了笑,一头潜下去,又把同样晕头转向的凌子冲也带了上来。
凌子冲一头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吸着气,好半天缓过来,不好意思地对小藓说,“我、我是漠河的,我们那儿是沙漠……跟你们那儿不一样。”
小藓低着头说:“我知道的。”
是啊!齐家福恍然大悟,她是楚河谷人,生长在大峡谷中的民族,河神的儿女。
似乎是为了迎接她,很远很远的地方,暴雨和号角声中,有风笛悠扬,调子就和她刚才唱的那首歌一样。
“那是我们的招魂曲。”小藓闭上眼睛,泪满脸,她双臂抱在胸前,零星浮动的油火在身边飘着,像是族人的魂魄在簇拥着她,她的嘴角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那是从心的最深处绽放出来的微笑,她喃喃,呓语一样的,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说:“我回来了,河神啊,我是莲朵,我回来了。”
她的声音像是吟唱,轻轻的,柔柔的,是大河的波浪卷着顽皮孩子脚丫的声音,是峡谷的清风吹着女孩子长发的声音,她在唱一个故事,楚河谷人没有文字,他们的一切故事都靠歌声流传。
那是一个叫托尔烈的青年和一个叫莲朵的姑娘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大河是从天而降的,千丈的峭壁和祖先们一样,永永远远地矗立在那里。
大河是愤怒的,像青年人雄浑的舞步,直到一个大转弯才温柔下来,像青年人遇到了他心爱的姑娘。
木制的小楼在山坡上鳞次排列,那是最美的家乡。
一根粗粗的鱼线系在石头上,鱼线绷得笔直,破开水浪,看起来有一条大鱼正在奋力挣扎,男孩子们赤着脚,伸着头,拍手叫着:“托尔烈!”
一个十一二岁的健壮男孩从水里冒起来,乱蓬蓬的半长头发挡着眼睛,他抱着大鱼,吃力地向岸上走,一个背摔,把那条几乎和他一样长的鱼摔在沙地上,举着细细的胳膊叫:“阿萨!”
阿萨是最勇敢年轻人的称号,是英雄和头人的意思。
“烧火烧火!”男孩子们起哄。
“不行,阿妈说了,今天捕上来的鱼要做礼物的。”男孩子挤着眼睛说。
一声不怎么嘹亮的啼哭从某间木楼里传出来。
男孩子背着大鱼,神气活现地走过去。
这种手忙脚乱的情形下,男孩子是不受欢迎的生物,鱼被接走了,他被赶出来,男孩子跳着脚往里看,边看边说,“呀,真丑!”
那是个女孩,叫莲朵,莲花一样的姑娘。
莲朵在哭着长成小女孩,托尔烈在笑着长成小伙子。
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是青年们眼珠子里的宝,莲朵七岁了,走路还是容易跌跤。
楚河谷的青年人都能游过大河,托尔烈却能游出一条腰斩长河的直线。
托尔烈在欢声笑语中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叫做“阿萨”。
忽然有那么一天,几个异乡人来了,他们在河对面不怎么肥沃的土地上新盖了又扁又平的房子,他们管那个叫做酒馆。
酒是好东西啊,年轻人那样互相说着,喝下一碗又一碗的烈酒,就能跳出更好看的舞步来。
于是托尔烈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回来,去参加姑娘家的舞会。小莲朵总是跟在他身后,摇摇晃晃地跳。大家笑,说是一只呆头大鹅带着一只呆头小鸭。托尔烈生气了,这么点大的小丫头缠着他,搞得他没法追女孩子,他酒气熏天地凶莲朵:“喂,你这么矮,走开嘛,我会踩到你。”
“不么。”莲朵伸出胖嘟嘟的手,“托尔烈哥哥,抱抱。”
抱起来就可以跳舞了。
抱起来也可以爬山了。
抱起来还能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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